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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公租房出租

一、申请条件

凡有住房需求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可租赁五湾一岛、 江南春城、三山时代广场的公租房;金域华府、中坤家园,需根据皖事通预约受理编号进行依序轮候配租,原则上无房户优先租赁,后期根据市场情况及房源需求进行调整,因*调配需要不受上述条件影响。

二、办理地点

申请人可至我司房屋租赁租赁中心(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一层,电话;0553-2711111)或小区物业中心直接办理,具体小区信息如下:

宜居蓝鲸湾:位于奇瑞BOBO城南侧。轻轨:可乘坐1号线至泰山路地铁站下;公交:可乘坐47路、88路、6路至奇瑞BOBO城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818。

宜居阳琴岛:位于进出口加工区西侧。公交:可乘坐43路、88路、6路至综合保税区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038。

宜居春水湾:位于万春新苑南侧。轻轨:可乘坐2号线至万春湖路地铁站下;公交:可乘坐58路、226路至宜居春水湾下。联系电话:0553-5960878。

宜居月亮湾:位于峨溪路。公交:可乘坐48路至宜居月亮湾下,或T1路至黄垄路口站下。联系电话:0553-3932788。

宜居香城湾:位于龙山新苑西侧。轻轨:可乘坐1号线至华山路地铁站下;公交:可乘坐6、88路车至金鼎锅炉下。联系电话:0553-5900678。

宜居清风湾:位于弋江区三山区经开区鸭棚路。公交:可乘坐48路至宜居月亮湾下,或T1路至黄垄路口站下。联系电话:0553-3932788。

宜居中坤家园:位于镜湖区天门山公共服务中心天门山西路(春江花园旁)。公交:可乘坐24路至春江花园下。联系电话:0553-2711111.

金域华府1#楼:位于弋江区中南街道利民西路337号。公交:可乘坐4、特6、18、24、37路至弋江区*西下。联系电话0553-2711111.

三山时代广场8#:位于三山街道龙湖路与321省道交叉口东100米。公交:可乘坐215、217、210、229路至三山街道下。联系电话0553-2711111.

三、2024年基础租金标准

1、公租房基础租金标准

区位

小区

名称

基础租金(元/套/月)

A户型

(30-40㎡)

B户型

(40-45㎡)

C户型

(45-50㎡)

D户型

(50-60㎡)

E户型

(60㎡以上)

经开区

蓝鲸湾

400

450

/

/

/

阳琴岛

/

/

500

/

/

香城湾

250

/

350

/

400

鸠江区

春水湾

350

/

450

500

/

弋江区

 

月亮湾

250

/

350

/

/

清风湾

600

/

700

/

/

三山时代广场

/

200

/

/

/

镜湖区

中坤家园

450

500

550

600

/

弋江区

金域华府1#

600/1000

/

/

750/1200

/

弋江区

江南春城75#

/

/

500

/

/

2、创巢公社租金标准

区位

小区名称

A户型

(30-40㎡)

B户型

(40-45㎡)

C户型

(45-50㎡)

D户型

(50-60㎡)

E户型

(60㎡以上)

经开区

蓝鲸湾

900

/

/

/

/

经开区

阳琴岛

/

/

1000

/

/

鸠江区

春水湾

1000

/

1000

1400

/

弋江区

月亮湾

700

 

700

 

 

四、公租房设施设备月租金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租金

1

地板

45

2

衣柜

20

3

洗衣机

35

4

窗帘

20

5

空调

40

6

门帘

0

7

热水器

20

8

板式床

15

9

燃气灶

10

10

高低床(新)

50

12

折叠餐桌

10

13

沙发床

20

14

晾衣架

10

17

抽油烟机

10

18

冰箱

30

19

餐椅

5

20

燃气灶

10

21

电视机

50

2021年7月1日之前公租房已添加的设施设备租金按照上述标准50%收取,之后新添加的设施设备按原价收取(具体以现场物业公示为准)。

五、宜居公租房优惠*策

1、学历补贴*策:

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每月补贴基础租金80%;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60%;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4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20%;高校毕业生申领公租房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按《芜湖市人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2013〕51号)执行。

2、大学生优惠租房*策:

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租房人,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3年内给予租金优惠,第1年免收基础租金,第2年按基础租金的20%收取,第3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租金。

3、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策:

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凭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租金支出。

4、部分公租房实施租赁优惠*策:

根据《关于宜居公司产业园区部分公租房租赁优惠*策(暂行)的通知》,对租赁宜居香城湾、月亮湾、星河湾公租房小区的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等公益性职业人员和棚改区居民可享受基础租金50%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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